《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于近日發布,就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提出若干意見。《意見》共8部分,28條。其中,《意見》明確,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訴訟證據規則、證據披露以及證據妨礙排除規則。
《意見》要求,堅持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確保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遵循市場規律,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場化手段,通過市場競爭實現企業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市場秩序規范;支持改革創新,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強法治保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推動民營企業筑牢守法合規經營底線。
《意見》第十二條強調,健全執法司法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的刑事保護力度,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產經營。保障民營企業家在協助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時的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訴訟證據規則、證據披露以及證據妨礙排除規則。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出臺一系列舉措,要求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該意見著眼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針對侵權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提出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加快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額的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下稱《條例》),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十五條明確,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綜合中國政府網、中國知識產權報)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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