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8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上海警方獲悉,近日,滬警方破獲一起特大假冒注冊商標案,涉案價值共計1.1億余元人民幣。
警方全鏈條搗毀以許某某、鄭某某等人為首的制售假冒LV品牌包袋犯罪團伙,在廣東省廣州市、東莞市和佛山市同步收網,抓獲假冒注冊商標嫌疑人62名;繳獲制假設備30余臺;假冒品牌包袋2000余只;制假皮料、五金配件、防偽扣、虛假芯片等各類原材料10萬余件。
2019年12月,上海青浦警方在工作中 發(fā)現,有人通過朋友圈常年對外銷售疑似假冒LV品牌包袋及相關配件。經查,該微信號所售商品系假冒商品,且銷量巨大,微信賬號實際使用者系居住在廣東省廣州市的鄭某某。
經偵查,一個以許某某、鄭某某等人為首的藏匿于廣州、東莞、佛山三地的制售假團伙逐步浮出水面。
警方表示,鄭某某、楊某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品牌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勾結廣州LV品牌專柜員施某,對正品LV包袋進行仿制。其間,施某在明知對方制假的情況下,仍利用工作便利,在新品包袋公開發(fā)售期前,通過其他專柜等渠道提前獲取新品包袋并加價出售給制假團伙進行仿制,從而使得假冒品牌包袋能夠同步甚至早于正品包袋公開發(fā)售期上市銷售。仿制后,鄭某某、楊某某等人在廣東省廣州市、東莞市等地私設窩點及檔口大量生產印有LV品牌商標的五金配件和皮料,而后出售給許某某等人。許等人私設制假工廠生產成品包袋。最終,許等人將成本僅100-200元價格的假冒成品包袋以每只300-500元價格批量出售給一級經銷商林某某、唐某某等人。林、唐再以每只400-700元的價格大肆批發(fā)、分銷至中國多地,甚至銷往境外。
此外,該制假團伙為迷惑廣大消費者竟還搞起了“自主研發(fā)”,在假冒包袋中植入正品包袋都沒有的NFC芯片。由團伙成員吳某某等人在網上采購普通NFC芯片,通過軟件將正品包袋官方網頁信息寫入芯片,并植入假冒包袋。
警方表示,據品牌權利人介紹,LV正品包袋沒有此類NFC感應芯片,但凡能夠使用手機NFC感應功能感應識別的包袋均為假冒品。
目前,鄭某某、許某某、楊某某、施某、吳某某等3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林某某及唐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記者 李姝徵)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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