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產北京”微信公眾號消息,11月3日上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舉辦涉“不良影響”條款商標駁回復審案件審理情況通報會,介紹此類案件的審理情況、“不良影響”條款的司法審查標準,并向公眾發布典型案例。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宋魚水在通報會上介紹,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自成立以來,審結涉“不良影響”條款商標駁回復審案件2000余件,占商標駁回復審行政案件總收案量的6.3%,法院維持被訴決定比例高,改判率低。截至8月底,2020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類案件的被訴決定維持率達到89.4%,裁判結果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結合審判實踐中的有關案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三庭法官張劍將常見涉“不良影響”條款的案件劃分為五類。其一是標志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如“該活!”;其二是標志有政治上的不良影響,如“戰備糧”;其三是標志有經濟上的不良影響,如“美金系列”;其四是標志有文化上的不良影響,如“百衣百順”;其五是標志有宗教、民族上的不良影響。
張劍表示,“市場主體在申請商標時應更加慎重,主動避讓一些格調不高,容易產生不良影響的詞語,避免商標因觸碰到‘不良影響’條款的雷區而無法獲準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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