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適應商標法修正、民法典實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規范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和程序,保障各環節法律適用統一和標準執行一致,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了商標審查審理標準的修訂工作。現將《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征求意見稿)》(下稱《標準》)及其說明予以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7月12日前,選擇以下方式中的一種,圍繞《標準》的修改完善提出具體意見:
1. 電子郵件:tiaofasi@cnipa.gov.cn
2.傳真:010-6208368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審查政策處 郵編100088(請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審查標準”)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6月11日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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