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波目前受理的最大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在鄞州法院開庭。
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寧波的一家知名上市公司,該公司很注重研發創新,成立了國家技術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并入選全國首批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經過多年成長和積淀,博威公司自主研發了黃銅棒全自動生產布局等共計11項技術。上述技術信息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博威公司對此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構成商業秘密。
但在高薪誘惑下,博威公司的技術團隊先后“跳槽”,并以博威公司的技術秘密為基礎,在新公司啟動了和博威公司類似的項目論證工作,涉及的11項商業秘密虛擬許可價值高達1.69億余元。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浙江某材料有限公司(另案處理)成立于2019年3月,其法定代表人(另案處理)為減少研發成本投入、盡快投產銅合金項目,自2019年4月起,通過高薪利誘的方式,先后招募博威公司核心管理、技術人員翁某、王某(2人另案處理)及被告人蘇某、黃某、劉某、廖某等人,借此獲取博威公司的技術資料。
上述人員在博威公司都有超過8年的工作經歷,從普通員工到關鍵崗位,在高薪誘惑下將博威的技術秘密作為入職新公司的“敲門磚”,從博威公司離職后擅自將在博威公司掌握和接觸的“黃銅棒全自動生產線的相關技術信息”等11項技術資料私自帶出。
浙江某材料有限公司以上述技術人員及技術資料為基礎,成立銅合金高強項目組,相互復制、使用、共享博威公司的技術信息,啟動了和博威公司類似銅合金項目的論證、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擬定、生產線布局規劃、設備考察等籌備工作,完成了《年產16萬噸銅合金項目可行性報告》。其間,被告人廖某、蘇某、黃某擔任被告公司高強項目組員,參與銅合金高強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設備考察等籌備工作;被告人劉某擔任被告公司品管負責人,在公司籌備階段負責廠房的基建工作。經鑒定,博威公司所主張的黃銅棒全自動生產線的相關技術等11項技術信息,與四被告人被偵查機關所查扣的電子數據中的技術信息具有同一性。經評估,博威公司所主張的相關技術虛擬許可價值共計1.69億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四被告人伙同他人采用不正當手段獲取、使用權利人商業秘密,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階段,法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四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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