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第一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刑一庭副庭長安翱和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朱理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廣宇主持發布會。
此次發布的10個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件。案件所涉的品種既包括玉米、水稻、小麥等主要農作物,又包括辣椒、梨樹等經濟作物。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命脈”。郃中林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多措并舉,通過制定司法解釋、改革審判機制、建立專家智庫、強化工作協同等,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不斷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努力為種業自主創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據介紹,2016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涉植物新品種糾紛民事案件共計781件,年結案量從2016年的66件上升到2020年的252件,其中85%以上為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主要涉及玉米、小麥、水稻等主要農作物,超七成案件品種權人勝訴。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3部有關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司法解釋,今年3月起,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設立專門的植物新品種合議庭,進一步加強對涉種業案件的集中審理和統籌指導。目前全國共有40家具有植物新品種案件管轄權的第一審法院。
記者發現,此次發布的案例中,種業知識產權侵權賠償力度明顯加大。如在侵害“鄭58”玉米雜交品種糾紛案中,對于品種權人高達4952萬元的賠償請求予以全額支持,充分保護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
“依法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針對套牌侵權行為重拳出擊。”郃中林表示,人民法院將秉持有利于權利保護的司法理念,用好舉證責任轉移、舉證妨礙、文書提出命令等制度,善用幫助侵權、懲罰性賠償等重點條文,讓侵權人無處遁形、無利可圖。
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涉種子犯罪刑事制裁力度明顯加強。如在酒泉某豫公司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中,對未經品種登記進行加工、銷售偽劣“豫椒王”辣椒種,給種植農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行為,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23萬元。
“依法嚴厲打擊套牌侵權、制假售假等犯罪行為,讓以身試法者付出沉重代價,堅決遏制危害種業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安翱表示,人民法院將更好地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加強對下指導,依法嚴懲此類犯罪,維護良好的種業研發環境和正常的市場秩序。
發布會還介紹了部分案例在破解品種權侵權認定難、規范植物新品種申請行為等方面的典型意義。
“此次典型案例的發布,體現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種子套牌侵權行為的司法導向,傳遞了加強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強烈信號。”朱理表示,人民法院將持續加強種業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不斷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格保護種業知識產權,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服務種業自主創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記者 喬文心)
相關鏈接:
最高法相關部門負責人就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答記者問
文章來源: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友情鏈接 · Link 國家知識產權局 |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中國商標網 | 國家版權局網 |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重慶市前沿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渝ICP備15007289號-1 渝公網安備 50011202500643號 Powered by 重慶網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