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一位編劇,她給影視公司寫完劇本后,影視公司又請了一撥人,對這個劇本進行修改,結果作品完成后,她不僅被扣除大部分應得收入,署名權還被剝奪了,成了‘原編劇’。”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文聯主席、作協主席歐陽黔森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講述了一個發生在他身邊的真實故事。
歐陽黔森介紹,近年來,類似的案例時有發生,編劇與影視公司矛盾頻發,“如果認為第一位編劇寫的劇本不好,影視公司完全可以不用,但他們并未調整原劇本框架和主要內容,只是在其基礎上進行小修小補,就以劇本質量未過關為由,剝奪編劇署名權,這不是赤裸裸的剽竊嗎?”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歐陽黔森提交了兩份涉及影視行業著作權保護的建議。他指出,署名權是作者表明身份的權利,但有些影視作品在宣發時很少提及編劇,編劇在影視作品的署名也常常被弱化,甚至有制片方以“總編劇”“聯合編劇”“副編劇”的名稱,為沒有參加編劇工作的人員署名編劇,嚴重侵犯編劇的署名權。
2020年12月,近300名知名影視從業者和網絡作家聯名呼吁抵制抄襲剽竊,引發了社會高度關注。該行為說明全社會尊重原創、保護版權的意識大大增強。但在實踐中,作者維權仍面臨周期長、成本高等難題,這不僅打擊了創作者的積極性,也不利于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劇本是影視作品的核心與靈魂,創作劇本的編劇應得到更多的重視與尊重。”歐陽黔森建議,我國有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影視行業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明確署名規則和稿酬支付規則;加強對涉著作權糾紛影視作品的發行管控力度,引入監督懲罰機制,針對多次故意侵權的影視公司,采取將其列入黑名單、罰款、取消發行資質等措施,切實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在歐陽黔森看來,對剽竊者進行行業抵制是凈化版權環境的有效舉措,“讓剽竊者不敢抄襲,讓原創者受到尊重,營造風清氣正的創作環境,才能鼓勵廣大作家創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的文藝作品,為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記者 馮飛)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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