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將于9月1日起施行——
記者近日從重慶市知識產權局獲悉,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已表決通過《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下稱《條例》),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6章43條,主要涉及專利促進、專利保護、專利管理與服務等方面內容。《條例》以激勵高質量專利創造為導向、以提升專利保護水平和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為重點,以推動專利價值實現、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值得關注的是,此次修訂的《條例》創設、增設了多項新制度。
推動轉化運用 破解維權難題
在促進運用方面,《條例》創設了專利公開實施清單制度,即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項目所形成的專利,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享有專利權的,自授權公告之日起滿3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且發明人、設計人也未申請實施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應當將其納入公開實施清單,并合理確定專利公開實施的方式和費用標準。
對于納入公開實施清單的專利,有意愿實施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提出申請,符合專利公開實施的方式和費用標準的,即可實施。專利公開實施的具體辦法,由市專利管理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一制度設計的目的是喚醒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項目中形成的“沉睡專利”,推動專利轉化運用,提升效能,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記者了解到,《條例》還創設了公證懸賞取證制度,即鼓勵和支持公證機構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供固定懸賞取證意思表示、保管懸賞報酬并代為支付等公證服務,同時明確,專利管理部門可以向社會公眾有償征集有關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的證據或者線索。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條例》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采取公開承諾物質報酬的方式,請求他人提供專利權受到侵害的相應證據或者線索產生的懸賞取證費用,其合理部分可以作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這一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公證機構、專利管理部門聯動的新制度將探索解決專利維權過程中取證難的問題。
在專利保護方面,《條例》還建立了專利侵權糾紛立案登記制度,規定市專利管理部門應當接收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并出具書面憑證。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應當補正的材料和期限。符合法定立案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立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完善評價體系 明確管理職責
《條例》增設重慶市專利獎勵制度,完善職稱考核評價體系。在總則中明確,重慶市對促進該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設計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條例》規定,專利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和實施專利人才培養計劃,指導和幫助企業事業單位培養專利人才,支持和推薦高層次專利人才申報國家、市或者區縣(自治縣)的人才支持計劃。
對于已經實施并且取得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條例》規定其應當作為開展績效考核、評先評優、職稱評定、職位或者職級晉升工作時評價考核發明人、設計人的重要因素。對技術進步產生重大作用并且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技術,或者獲得省級以上專利獎的專利,其主要發明人、設計人可以按照規定,破格申報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此外,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給予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以及對專利的實施、轉讓、許可作出實質貢獻的專利管理、技術轉移人員獎勵和報酬。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引進和培育專利服務機構。
《條例》于2007年7月27日首次通過。此次修訂的《條例》全文共有近40個“應當”事項,行為主體多為專利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內容涵蓋專利工作的頂層設計、專利宣傳、跨區域專利合作、專利人才培養,以及專利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各環節。
通過對政府部門提出明確要求,《條例》激勵高質量專利創造的導向,推動專利價值實現、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目標進一步得到明晰。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做好新修訂《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已決定啟動《條例》釋義項目,重慶市知識產權局將指導組建專門工作組,對新修訂的《條例》進行逐條解讀,并力爭在年底前完成。(劉陽子)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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