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披露,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已經達到50.2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達到41.5%,位居全球第二;各數據知識產權工作試點地方已累計向經營主體頒發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超過2000份,各試點地方的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總額已超過11億元……記者了解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充分發揮知識產權部門的職能優勢,積極開展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研究和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梳理關鍵問題 加快探索步伐
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統籌下,加快探索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研究提出了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四個充分”的基本原則,分別是:充分考慮數據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充分把握數據的特有屬性和產權制度的客觀規律;充分尊重數據處理者的勞動和相關投入;充分發揮數據對產業數字化轉型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
圍繞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研究梳理了一系列關鍵問題,包括保護對象、保護主體、賦權方式、權益內容、運用模式等。在保護對象方面,數據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應符合3個條件,即“依法依規獲取”“經過一定規則處理”“具有實用價值”的數據集合;賦權方式為登記確權,由數據處理者提出登記申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要件審查,確定是否予以登記;數據權利人擁有對所登記數據的持有、使用、交易和收益等權利,同時可規制他人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和使用數據。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可作為數據的權屬證明。
開展試點工作 各地亮點紛呈
數據被稱作信息時代的“新能源”,成為與土地、資本、技術等傳統要素并列的重要生產要素。我國是數據資源和數字經濟大國,2022年數字經濟規模已經達到50.2萬億元,占 GDP的比重達到41.5%,位居全球第二。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指導下,近年來地方數據知識產權工作試點有條不紊推進,在我國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深圳8個省市開展了試點工作,上線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平臺,已累計向經營主體頒發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超過2000份。各試點地方的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總額已超過11億元。
在這一過程中,各地工作扎實推進,舉措亮點紛呈。其中,上海、廣東等地方知識產權局與法院、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實現協同保護;浙江將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寫入《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發布《數據知識產權質押服務規程》省級團體標準;山東省首單數據知識產權存證質押融資落地,并頒發首批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
據了解,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繼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協同,深化對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研究,積極開展數據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交流,推動早日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促進數字領域技術創新、交易流通和全球治理,更好助力數字經濟發展。(記者 蘇悅)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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