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了《重慶市綠色工廠動態管理與梯度培育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為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試行辦法》有關內容,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對綠色工廠進行分級動態管理?
為加快構建全市綠色制造體系,我委連續開展了八批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在水泥、化工、汽車、電子等重點行業均創建了一批市級、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發展示范效應明顯。但在綠色工廠中,部分企業存在停產、搬遷、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更、重點指標不達標等情況。對綠色工廠開展分級動態管理,可以有效地掌握全市綠色工廠變化情況以及企業在行業、區域中的綠色低碳指標水平,便于后續根據企業綠色化水平實施精細化管理。
二、綠色工廠如何開展動態管理?
國家、市層面綠色工廠應在每年通過管理平臺填報動態管理表,報送綠色制造關鍵指標數據,市經濟信息委將根據分級標準及數據復核結果對綠色工廠的進行等級評價,不定期進行現場抽查復核,持續跟蹤和分析創建成效。
三、怎么理解綠色工廠梯度培育?
綠色工廠梯度培育是指各區縣將轄區內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工業企業入庫管理,對入庫企業按照不同等級和要求進行分級評價,分類施策,推動企業通過技術改造逐步向綠色工廠靠攏,形成市區聯動的綠色工廠培育機制。
四、滿足哪些條件可被列為培育對象?
綠色工廠培育對象應該符合下列條件:在重慶市域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重視綠色發展,有開展綠色工廠建設的意愿和計劃。
五、動態管理和梯度培育采用的標準是什么?
工業和信息化部定期發布的用于國家層面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和管理的標準清單或指標體系,不在清單范圍的可采用《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2018)進行評價。
市經濟信息委發布的《重慶市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認定管理辦法》(渝經信規范〔2024〕4號)。
區縣經信部門可參考上述標準,結合實際適當調整要求,建立本地區綠色工廠創建和其他企業梯度培育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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