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盡可能少的成本享受盡可能多的旅游資源,被稱為“特種兵式旅游”,近年來這種旅游方式在眾多年輕消費群體中十分盛行,該詞條也成為2023年熱詞和流行語。伴隨著這種模式的旅游熱潮和利益驅使,一些經營者對“特種兵”有關字樣和圖形動起了歪心思,違規生產銷售包裝上帶有軍隊相關特定含義的文字和圖案的商品。近日,安徽省阜陽市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查處了一起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特種兵”文字及圖形的案件,生產者被處以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該案再次提醒經營主體:將“特種兵”字樣或圖形用于商品包裝的做法行不通。此外,將“特種兵”作為商標進行注冊,也最終難逃不利后果。
“取巧”使用被查處
2023年12月底,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稱,轄區內某飲品公司生產的“海南特種兵椰汁”包裝上使用了“特種兵”文字及圖形標識,違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請求進行查處。
接到投訴后,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該公司的生產場所進行檢查,但現場沒有發現舉報人所稱的“海南特種兵椰汁”。在詢問該公司相關情況時,該公司承認在2023年9月份曾生產過這樣一批飲料。
該公司負責人介紹,幾個月前,一外地客戶通過網絡聯系定制一批飲料。當時,對方提供了定制產品的外包裝裝潢圖片,也就是被舉報的涉案飲料外觀樣式,要求按這個樣式包裝產品。經與對方商談后,按定制要求,該公司共生產涉案飲料900件,價值1.17萬元,產品全部發給對方。該公司此后再無生產,雙方也不再聯系,當時的聯系記錄已經刪除,已無該客戶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雖然現場沒有查到涉案飲料,但舉報人提供了買到的相關產品的圖片。圖片顯示,該飲料瓶裝包裝正面上部印制的是一個盾牌圖形,里面嵌入了“海南特種兵”幾個大字,又配加了軍人剪影、自動步槍等軍事元素;正面下部標示的是“‘某某泉’果肉型椰汁,椰子風味飲料”。瓶貼的背面,標示了該公司的名稱、地址和產地信息。
經查,“某某泉”是該公司的注冊商標。該公司雖在飲料包裝上印制了自己的商標,但本應突出使用的商標,字號卻很小,且位于瓶身不顯眼位置,不易引起消費者注意。這明顯有意降低了自身商標的曝光度,與通常突出使用自己商標的做法相悖。與之相反,與自身品牌商標無關的“‘海南特種兵’漢字+盾牌圖形+軍人剪影+自動步槍”的組合標識,卻占據了產品包裝的顯著位置。此外,瓶身外觀還通體使用了海軍藍迷彩服色彩的背景。這樣多種軍事相關元素的組合疊加,加強了該產品與“特種兵”的緊密關聯,極易導致消費者將產品與“特種兵”這一特殊兵種產生聯想,從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眾所周知,“特種兵”是指國家軍隊中擔負破襲敵方重要的政治、經濟、軍事目標和執行其他特殊任務的特殊兵種。將“特種兵”這種具有特定意義的詞語作為產品的名稱或商標使用,會對國家的政治、軍事等方面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結合調查的情況,執法人員認為,該公司生產的產品與軍隊、軍用物資沒有絲毫關系,將與“特種兵”標識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標識使用在涉案飲料上,存在主觀惡意,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為此,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明知故犯難得逞
軍隊是保家衛國的武裝力量,其莊嚴形象和崇高聲譽不可侵犯和褻瀆,商標法、廣告法中都有禁止使用或變相使用軍旗、軍徽、軍歌等相同或近似標識,以及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標識的相關規定。
2022年6月,《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印發,其中明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軍隊的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和銷售帶有“軍”字號的商品。據查,“特種兵”和“特種兵及圖形”商標都曾是注冊商標,但后來被裁定予以無效宣告,相關無效宣告裁定中指出,“特種兵”一詞指向國家軍隊中擔負破襲敵方重要的政治、經濟、軍事目標和執行其他特殊任務的兵種,將其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所指情形。
2023年4月,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關于在椰子汁商品上使用“特種兵”字樣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中指出,“特種兵”是眾所周知的兵種名稱,將其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相關公眾將該商品與軍事物資聯系起來,易對我國政治、軍事等公眾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不良影響,屬于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所規定的情形。
近年來,雖然“特種兵”注冊商標已被宣告無效,有關部門也多次對涉“軍”字號商品進行整治,但市場上仍時有出現銷售帶有“特種兵”字樣商品的行為。僅舉報人提供的材料統計,2022年10月以來,不同地區的市場上就有7家經營主體因銷售包裝上帶有“特種兵”標識的飲料,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中國商標網顯示,目前有多件“特種兵”或“特種兵+前綴(后綴)”結構的商標注冊申請,時間最近的申請是2024年4月28日。這些申請大都已被駁回注冊申請,駁回理由為特種兵是執行某種特殊任務的兵種的統稱,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前面的申請被駁回,后面的申請又繼續,這種“前赴后繼”的現象,顯示出一些主體對“特種兵”一詞的“鐘愛”。針對這種現象,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經營主體,申請商標注冊時,一定要認真學習商標法中商標申請的禁用條款和規則,同時注重事前查詢擬申請商標的存續狀態。了解已注冊成功或已被宣告無效、被駁回或已有在先商標等情況,否則盲目申請可能會像“特種兵”商標一樣,最終難逃被駁回的結果。(通訊員:鄭剛)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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